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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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 若初次患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中的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称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是指原发性肝癌、原发性胃癌、原发性结肠癌、原发性胰腺癌、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
特定良性肿瘤保险金 | 若初次患特定良性肿瘤的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给付特定良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称特定良性肿瘤,是指肝血管瘤、肝细胞腺瘤、胆囊息肉、肾腺瘤。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特定良性肿瘤或对特定良性肿瘤进行手术治疗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在本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患本合同所指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或特定良性肿瘤;
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引起的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或特定良性肿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患本合同约定的特定原发性恶性肿瘤、特定良性肿瘤以外的疾病。